武进区马杭幼儿园年度考核工作制度
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的精神,为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做好每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全体教师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本单位所有在编、备案及聘用制教师
三、考核时间段
2021-2022学年度(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年度考核要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师德高尚,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合格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师德师风良好,廉洁自律。
(三)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一般;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贺静
副组长:唐文婷、马叶红
组员:张叶、潘莉丽、吴紫娟
六、考核等次比例
按教育局核定我校考核“优秀”分配人数:在编教职工2人,备案教师3人,聘用制教师8人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8日前上交质量管理部。
2.民主测评。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园部领导小组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奖惩、培训、综合评优的依据。对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学校应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正。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应根据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2.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和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接触聘用合同;考核为“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武进区马杭幼儿园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