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范围包括我区普通小学、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科研训机构、少年宫等教育机构任教的在岗教师,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教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至少有一次“优秀”。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师德表现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做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模范。养成师德自律习惯,将师德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在细微处见师德,在日常中守师德,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当好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教育成效
长期承担班主任或团队管理工作,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管理育人。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涵,形成较为独特、富有成效的育人风格。优化家校合作、强化学生指导,引导广大学生锤炼品格、健康成长。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指导综合实践活动(包括兴趣小组、社团等)或从事学校其它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团、队)或指导的综合实践活动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本人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积极承担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五项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主动了解学生情况,与家长积极沟通并展开合作,为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三、教学业绩
坚守课堂、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学科育人的新内涵、新方法、新范式,不断提高学科育人成效。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效果显著。发挥团队核心作用,教育教学与研究水平在市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区教育界有较高知名度,得到同行和专家公认。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取得显著的教学效果。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达到“优”等第,学生满意度测评达85%以上。近5年来,在学科教学中经过一轮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1年以上(小学在低年段、中年段或高年段经过一轮循环教学),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各类专业评比活动。从教以来,在区级以上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区内乡村教师在相应比赛中获区级二等奖及以上)。职业学校教师在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中获大市一等奖以上。
四、科研成果
立足教师职能定位,聚焦教师主责主业,积极反思,潜心研究,形成较为成熟的、兼具实践价值与理论品性的教育教学主张或思想。具有深厚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研究经验,善于将学术研究成果运用到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发挥学科领军作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近5年来,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通过结题或结项鉴定且相关成果在正规学术刊物发表,或获教学成果奖或教育科研(教育研究)成果奖区一等奖以上。具有较强的科研写作能力。近5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正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正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并在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区级一等奖2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学科专业论文,承担学术论著1万字以上可视同发表论文1篇,学科教材、教辅用书除外,论文字数至少2500字以上)。
五、辐射影响
专业精深,富有智慧,具有先进的改革创新思想和突出的创新能力。重视实践示范和发展引领,主动参与各类教学研讨活动与教师发展项目,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辐射引领效果明显。关心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在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水平、教学研究能力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指导青年教师并获得辖市(区)以上成果。积极承担研究课、公开课、集体备课、校本教研等教学展示与研究任务,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近5年来,开设过校级以上公开课至少5次,其中区级以上范围公开课或讲座2次以上。
除具备以上一至五所列的条件外,在以下某一方面取得成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长期坚持在农村或偏远地区执教。
2.积极通过交流轮岗支持乡村、薄弱学校建设。
3.积极参加名教师工作室、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名师导教、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等教师发展项目。
4.积极参加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
5.获得区级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专职教研员在参照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基地(学校)。
2.指导青年教师:近5年来,指导学科教师在上一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大赛中获得较好成绩。
3.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大市以上教育教学课题并通过结题鉴定。课题成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全市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4.近5年来,除基本条件要求的3篇论文外,在正规学术刊物独立发表学科教学论文1篇以上。
5.近5年来,在大市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2次以上。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参照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近5年来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在半年以上(累计)。具有本专业相关的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近年来,承担完成本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或横向课题,并取得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在行业企业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或担任本专业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理事以上职务2年以上,多次为行业企业举办专业讲座;或本人获得技术发明国家专利;
3.本人在市级以上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教学大赛中获奖。
4.积极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参加企业员工培训、各类帮扶活动等。